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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是代表国家对所辖海域、港口和中外籍渔业船舶及海洋渔业资源、海洋渔业水域环境、船员安全实行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在辖区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机构对外称中国海监渔政宁波支队,另增挂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中国海监宁波市支队、中国渔政宁波支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渔港监督管理局四块牌子。近年来,支队多次获得国家、海区及省的渔政和渔船管理先进单位和宁波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主要职责如下:
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授权,代表国家履行渔政管理和海洋监察职能,对外维护国家海洋与渔业权益,对内保护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维持海洋和渔业生产秩序;
2、 织实施全市海域和渔业水域的巡航监视,负责检查海域使用、海域倾废情况,负责禁渔区、禁渔期等渔业资源保护制度的实施;负责实施水产野生动物的保护;依法查处海洋与渔业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监督检查渔业准入、持证捕捞、从事水产种苗生产及经销,负责水产品质量、渔业无线电的执法检查,参与对渔业修造行为的监督管理;
4、负责海域和渔业水域污染防治的执法检查;负责海洋与渔业水域环境污染的事故处理;
5、负责渔港渔船安全监督检查,办理船舶进港签证,负责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和渔业纠纷的调查处理;
6、统一领导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协调市(县、区)执法机构的建设。
7、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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